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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进修管理须知
发布日期:2024-08-20    浏览次数:5151


1、招生范围:

国内各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务人员。

2、招生时间、费用及住宿:

每年1、4、7、9月的1日至5日,其余时间不接收,请提前做好进修申请准备,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次进修申请科室不超过2个,每个科室的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进修费用:200元/月;进修人员暂不统一安排住宿,自行解决住宿,自备工衣、停诊器、生活用品等。

3、招生条件:

1)临床医生:持有与进修科目相符的《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并工作一年以上。

2)医技人员:持有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3)药学人员:拥有药师资格,并工作一年以上。

4)护理人员:持有护理专业的资格证及执业证,

4、招生办法:

1)进修人员请至少提前14天登陆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zjsdyzyyy.cn),下载并填好《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登记表》,交至科教科(邮箱:kjk3279942@126.com;咨询电话:0759-3279942)。

2)本院科教科按接收资格条件审核《进修登记表》。科教科给符合进修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录取通知及具体报到时间。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审批管理。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进修人员的医疗工作以确保我院医疗工作质量及进修及实习人员自身的学习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进修管理

1、各科室应设专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生工作,切实关心进修医师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负责进修医师工作的人员名单应及时上报科教科处。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对进修生开展带教工作,特殊情况随时上报科教科。

2、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原则上中途不允许改专业,特殊情况下,科教科有权调整进修的专业及计划。进修生来院工作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科教科和院领导同意,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派单位。

3、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携走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资料和标本,不能以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劳动纪律差,发生医疗差错、医疗责任事故,或发生政治问题等其他因素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发予结业证书,退回原派单位。

4、请假制度:

1)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寒暑假,一律不准因晋升、学习、会议、结婚、分房、计划生育及单位人员紧张等原因请假。进修期间,如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报科教科或护理部酌情批假。

2)请事假1天内,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1天至7天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科教科/护理部批准并备案,请假7天以上的,需由原单位来函,科教科酌情批假。假必须科教科销假。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

3)因病超期休假者,回来后可继续学习,但进修期限不顺延。

4)未经科主任/护长允许擅自离岗或集假调假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

 5、进修结业:

1)进修生必须按我院规定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科室不得擅自允许进修生提前离院。

2)进修生办理离院手续时不得由他人代办,凡未经科教科/护理部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生,一律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3)进修生到期必须办理离院手续,科室不得延长进修生的进修期限,如有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延长进修期限,需进修生所在单位来函,科主任审批后报科教科/护理部,经批准后方可补办延期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延期结业手续,且进修生在延期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进修生本人及所在科室负责。

二、岗位要求:

1、进修医师来我院进修学习期间,担任住院医师工作,履行住院医师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服从各科规定)。

2、部分科室不安排进修,最终解释权交由科室。

3、各科室应对进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熟悉我院各项医疗制度和要求。

三、进修人员病历书写权限及处方权管理

1、进修半年以上的医师,可申请独立管床;入科一个月后,各科室应在一个月内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填写《进修医生执业资格核定表》(附件二)并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经所在科室主任及大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科及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授予其处方权。

2、进修生从事医疗活动期间如发生差错、事故,可立即取消处方权。在进修学习结束时,医嘱权限及处方权自行终止。

3、进修医师应严格遵守公费医疗及医保关于处方、辅助检查申请的有关规定。开具的出院证、医院规定的特殊药品、手术通知单、会诊单、死亡报告、病危通知书等重要医疗文书必须经上级医生审查和签名后方生效。

5、进修医师原则上不能单独出门诊和急诊,特殊检查、有创操作及手术等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

6、为保证进修质量,进修结束前,科室应组织人员对进修生进行考核,并向科教科提前报备,科教科将对考核情况及结果进行核查,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进修证。

请各科室配合科教科严格执行以上各项管理条例。对不严格管理进修生,或在医疗工作中进修生出现医疗差错及事故的科室,将减少翌年的进修生招生名额,及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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