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院务公开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爱周平价分院消防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2    浏览次数:2443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爱周平价分院消防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爱周平价分院消防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81815.40元

3.项目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民生路33号爱周平价分院院内。

4.工程概况: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爱周平价分院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民生路33号,主要建有住院楼及其他业务配套用房。

爱周平份分院院内设有消防栓系统,但因投入作用时间较长,管道老化现象较为严重,且原来设置的消防栓为DN50出水口,不符合现行消防规定要求,同时未设置消防栓加压装置和天面水箱,致使消防栓供水压力不足,存在较大消防隐患,现计划进行维修改造,具体清单见附件。

5.工期要求及规定

5.1工期为30个日历天,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5.2消防系统安装后对该套系统进行全面调试,以达到并确保系统能正常运行和使用;

5.3采购人欢迎各响应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响应文件。

5.4本工程要求成交供应商按成交工期完成(因采购人及不期延误除外)。

5.5因采购人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5.6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注:不可抗力的约定: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湛江市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雷州市出现降雨量大于200mm/d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6.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6.1严格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6.2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成交供应商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即时报请采购人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6.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机械等必须按响应文件规定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材料要求和供应方式

7.1.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成交供应商采购。

7.1.2主要材料是指2023年5月份和2023年第2季度《湛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定义的主要材料及水电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提前提供材料样品,经采购人确认样品后,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购买。

7.1.3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消防要求。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材料。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8.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8.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采购人组织、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

8.2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赔偿损失并交纳伍万元违约金。

8.3本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24小时内应派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成交供应商违约,不派员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返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成交供应商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采购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由工程保修押金中扣出,若返修费用超出保修押金时,采购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成交供应商追讨。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成交供应商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9.付款方式

9.1本工程中标价在整个工程完工后结算,结算总价需经第三方有资质审计公司审核;如因甲方需增加工程量,其需经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结算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中标金额的10%。

9.2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建设单位支付成交总价的30%给供应商作为工程预付款;材料进场施工满15天后再支付成交总价30%给供应商作为工程进度款;余下工程款待本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或遵循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内容,须投 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期限: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52号,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综合楼二楼采购办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谈判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5时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52号,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综合楼六楼小会议室

3.谈判时间:2023年 9月18日15时30分

4.谈判地点: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综合楼6楼小会议室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5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59-3279994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参加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办。

3.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提交受理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4.本次谈判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请准时出席,并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查核。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返回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