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医院简介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号(原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旧址),占地面积21833.36平方米,建筑面积103316平方米。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眼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胸心外科、肿瘤科、急救中心、康复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不设感染科。现有职工总人数1017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85人,编制床位1000张,年平均门诊量达55万人次以上。
二、服务要求
(一)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来源及排放要求
医院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主要来自于病房、门诊、医技等)、非医疗废水(非病区生活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等)、食堂废水和特殊医疗废水(口腔科、检验科废水、病理科化学废液)。医疗废水、非病区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和中央空调冷却塔排水一起进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0m³/d),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赤坎水质净化厂接管要求中的较严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赤坎水质净化厂。
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500m3/d,采用“格栅+曝气调节+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见下图:
(二)废气排放及治理设施情况:
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发电机尾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臭气、机动车尾气、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暂存间恶臭。
(三)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治理措施
病房区和手术室各角落定时消毒;检验科安装独立的通风系统,将排气过滤消毒后高空排放;采用空气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等措施。
(四)发电机尾气治理措施
设置2台备用发电机,使用的柴油为0#柴油,一台1000kW的位于2号楼地下1层的发电机房内;另一台800kW的位于3号楼1楼发电机房内。备用发电机燃料尾气经收集后,由水喷淋装置处理,再经专用烟道引至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裙楼楼顶和3号楼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分别为24m、40m。
(五)食堂油烟治理措施
食堂位于3号楼一楼,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厨房天花板里)处理后引至3号楼楼顶排放,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油烟浓度小于2mg/m3)要求。
(六)污水处理站臭气
不设生化处理工艺,其污水站产生恶臭气体较少,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构造,各处理构筑物均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统一收集经离心风机引至一套恶臭净化设备(光催化氧化)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68m的排气筒于1号楼楼顶排放。部分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在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周边建隔离带、植树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
(七)机动车尾气
加强院内机动车辆管理,地面停车场加强周边绿化,地下车库通过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汽车尾气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
(八)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暂存间恶臭处理措施
垃圾分区存放,医疗废物收集后由专门垃圾袋密闭包装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容器暂存于生活垃圾房内,定时清运,每天进行消毒清洗并加强室内机械通风,医疗垃圾、生活垃圾贮存点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较少。
(九)噪声排放及治理设施情况:
噪声主要来源于备用发电机、各类水泵、风机、冷却水塔等设备的机械噪声,以及医院进出车辆的交通噪声。
噪声治理措施如下:
1、对备用发电机、各类水泵、风机、冷水机组的基座进行减震处理;
2、设备机房的房间墙面采用粘贴矿棉吸声材料,房门采用隔声门;
3、选用低噪声冷却塔,在冷却塔的风机排风口安装消音管,在冷却塔底部、空调机制冷机组及水泵等安装隔声垫;
4、对发电机和通风系统等的进、排口风管安装消声器;水泵进出口及管道的连接处采用软性接头以减少振动的传递;
5、对进出机动车辆进行分流控制,并禁止鸣笛,以减少车辆行驶噪声。
(十)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废水产生的污染物指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
②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排放标准;
③场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标准。
(十一)医院污水处理站内主要设备设施情况
主要构、建筑物一览表
三、“环保管家”服务内容
(一)排污许可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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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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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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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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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指标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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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频率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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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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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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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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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悬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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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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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周
(52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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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粪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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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月
(12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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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五日生化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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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挥发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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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
(4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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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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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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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动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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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总氰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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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沙门氏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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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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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总余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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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志贺氏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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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半年
(2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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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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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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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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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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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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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
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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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周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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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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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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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臭气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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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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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
(4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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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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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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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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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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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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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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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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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臭气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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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
(4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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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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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
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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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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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界噪声(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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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
(4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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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界噪声(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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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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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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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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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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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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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O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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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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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HC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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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O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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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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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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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M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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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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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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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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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硫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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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氯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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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挥发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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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氰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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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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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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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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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总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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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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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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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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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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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细菌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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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高锰酸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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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溶解性总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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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硝酸盐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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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亚硝酸盐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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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总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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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围绕国家最新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监管职能部门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监管要求,按卫生监督所抽检要求、《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内容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监测要求提供环境检测服务并及时出具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或《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的自行检测报告。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规范。
2、供应商对检测样本进行现场采样,为了保证结果的时效性、有效性及可靠性,采样后要求5小时内送达实验室检测,废水、废气、噪声检测项目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的形式为数据报告,供应商需提供两份纸质版检测报告;
3、为了应对环保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供应商需在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比对监测;
4、报告编写:所有监测原始数据由供应商分析人员如实填写、复核人员复核,相关质量控制记录由质量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报告编写。所有监测报告均应由报告编写人、报告审核人、报告签发人三级审核后,加盖报告章、CMA章后才能对外发送和上报;
5、报告及原始记录:正式报告内容应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或《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的要求。按要求保存原始记录,以备采购人有必要时到实验室抽查。
(二)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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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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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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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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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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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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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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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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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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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项目数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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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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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绿色发展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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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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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企业环境管理台账的完备性、自行监测计划的完整性、执行报告发布的及时准确性角度出发,协助医院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绿色发展服务平台》的填报工作。
三、环境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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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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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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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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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符合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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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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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环保符合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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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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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备案》环保符合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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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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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规政策与标准、环保管理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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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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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帮助企业依法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并协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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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报、排污许可证变更、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分析及诊断等全方位技术咨询服务,对环保手续的符合性作出综合判断,并提出整改意见;
2、提供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污染治理技术方案、环境工程建设、环保设施调试运行、维护等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环境风险源分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环境应急监督、环境应急演练、环境事故损害评估等咨询服务。
四、污染治理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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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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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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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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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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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手续及污染治理设施全方位的符合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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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环保排查服务现场环保检查的基本内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在线监测措施、排污口规范化、应急措施。
2、环境管理:环境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情况落实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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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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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帮助、协同企业依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维护手册)实施监管和日常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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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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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技术诊断服务(含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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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排查服务
环保排查包括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在线监控设施排查、排污口规范化排查、应急设施排查等。排查污染治理设施发现故障时,提供技术诊断及整改方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项目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是否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污染环境治理设施,具体排查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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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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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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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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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重点查看沉淀池、生化池等废水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厂区雨污分流是否彻底,是否存在临时的水泵、软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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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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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废气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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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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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高噪声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相应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是否落实,厂界噪声是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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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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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是否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是否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是否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固体废物不造成扬散、流失或渗漏,是否按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转移、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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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控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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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是否干扰在线取样口、分析仪是否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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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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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是否按照《广东省污染物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设置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标志牌,是否满足排污口规范化监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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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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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当前的应急设施是否符合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是否满足院区应急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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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环评审批和验收意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申领、变更、延续排污许可证;是否建立符合要求的自行监测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完善健全的环境管理台账;是否曾有因环境违法被处罚记录以及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
了解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类型、数量、性能和污染治理工艺,检查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维护情况、运行情况、运行记录,是否存在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情况,是否按规程操作;检查污染物处理量、处理率及处理达标率,有无违法、违章的行为。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否按要求安装,是否通过生态环境部门验收,设备是否完好,运行的情况如何,如果有黄灯,是否按要求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检查相关环保管理台帐。
检查污染物排放口(源)的类型、数量、位置的设置是否规范,是否有涉嫌通过暗管、软管、渗井、渗坑、灌注等偷排违法行为。检查排污口(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方式等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检查是否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1996﹞463号)的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开展现场环境事故隐患排查及其治理情况检查;检查是否编制和及时修订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预案配置应急处置设施和落实应急处置物资;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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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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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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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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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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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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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建设规范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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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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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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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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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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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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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检修、校准校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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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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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证书、标志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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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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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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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求:
1.中标方应当每天(含节假日)安排人员巡查,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每周至少巡查1次,维修人员每月维护保养≥1次。如遇突发事件或故障,维护管理员要具备马上响应处理问题的能力,以确保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和排污达标;
2.配备充足的运营服务人员,制定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方案、人员配置方案、工作职责、操作流程、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制度等;
3.保证污水处理系统不间断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对系统设备、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维护,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周、每月及每季度按时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污水自行监测报告给招标人。
4.建立日常工作台账,记录每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泵、关泵、投加药剂、维修、巡查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5.有特殊情况立即响应。
6.人员配置(不低于以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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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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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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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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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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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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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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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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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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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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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巡查、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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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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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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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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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巡查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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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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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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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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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巡查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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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时,现场处置项目组人员安排:
(1)岗位人数:2-3人
(2)人员基本要求:
①、身体健康,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②、熟悉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并能提出合理整改方案;
③、具有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3)管理人员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负责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排障管理;
③、负责制定污染治理设施故障处置流程和监督执行;
④、协助采购人与生态环境局的协调沟通工作。
五、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环保管家一站式托管综合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2、具有水污染治理及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经营资格。
六、报名须提交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
4、项目报价单,服务期限:两年(报价应含完成所要求的服务内容内所需的人工、材料、税金等一切费用);
5、以上服务内容及要求方案介绍书
6、报名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全部报名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后在封条上加盖公章。
七、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时间: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邮寄)至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新院区3号楼10层后勤科1室。同时电子版资料发送邮箱:a3260266@qq.com
咨询电话:0759—3279926陈生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
2025年10月24日